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
举报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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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,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。若选择类别错误,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。
  2. 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“侵权类”举报入口提交,举报人须实名举报。
  3.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,伪造举报证据的,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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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如您有其它疑问,请认真阅读"举报指南".